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現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湖州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企業)輔助崗位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愛崗敬業;
2.無違法犯罪和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漢語言文學、法律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熟悉公文寫作和電腦操作,具備良好的溝通和組織協調能力;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5.具備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6:00)。
報名地址:湖州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一樓(湖州市龍溪北路288號)。
報名有意者請提交報名表、相關材料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
相關材料: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聯系人:孫曉嵐,聯系電話:0572-2662521,2662532。
2.審查、筆試面試。報名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和材料真實性審查,并進行筆試面試。
3.體檢、考察。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名額1:1進行體檢和考察。
4.公示、聘用。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湖州人才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情況反映或反映情況經查實后不影響錄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新錄用人員由湖州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聘用為合同制員工(合同期3年,試用期6個月),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參照同類人員標準執行。試用期不符合用人單位要求,則解除勞動合同。
湖州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輔助崗位報名表.doc
湖州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