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引進高層次人才,滿足我區“南拓”戰略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哈人聯〔2004〕19號),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平房區人社局擬于近期到一批國家211工程大學為我區事業單位選聘碩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2013年哈爾濱市平房區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等見《2013年哈爾濱市平房區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二、招聘對象
國家211工程大學畢業碩士研究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有統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4、學習成績、實習成績優良;
5、在校期間表現好,無違紀和不誠信記錄;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條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應聘人員將本人簡歷、報名登記表發送hn86509377@126.com,由選聘小組負責審核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報名要求:按專業崗位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崗位,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必須一致或相近。
面試方式:面試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專業知識及結構化面試,時間共計3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不足60分不予聘用,面試考官由平房區招聘工作小組抽調專家組成,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考核:通過面試后,按照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對通過體檢人員,選聘小組到所在學校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參照公務員錄用政審標準執行。
聘用上崗: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引進大學生意向性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在畢業后憑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到用人單位的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報到,如不能按時畢業及未取得應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簽訂合同:被聘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以續簽合同。被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由區人才服務中心負責人事代理,代理費自理。
五、招聘紀律和組織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由區紀檢委(監察局)、人社局及相關用人單位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保證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命題及考務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負責。所有程序均由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
六、報考相關事宜
1、提交申請時間為:2013年11月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報名時,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考試相關信息咨詢方式:
聯系人:宋小磊 電話:13845188511、0451-86509377
哈爾濱市平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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