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我市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肇慶市市直75個事業單位共招聘201個崗位247名工作人員(詳見《肇慶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13年畢業,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含2011年、2012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往屆畢業生)。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畢業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本省外市戶口(生源)社會人員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社會人員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別對應報考。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由我省招募的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三支一扶”)的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后再折算,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上述人員請于7月1日至2日(2天)上班時間到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肇慶市信安路92區)四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加分申請,須提交加分申請及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請。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45周歲(1967年6月27日至1995年6月27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崗位年齡限制;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和入戶籍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27日。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含試用期)公務員、工作人員、原為公務員或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以及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崗位請查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zq.gdkszx.com.cn),并自行在網上用A4紙雙面打印《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可在2013年6月27日至2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內),持《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4張(其中3張貼報名表、1張貼準考證)到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東樓)辦理報名手續(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證件、證明要求一式二份),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3版)》(見附件2)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崗位多報無效。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前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開具各種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報名結束后,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考生準考證。準考證編號、考試地點和試室安排情況請報考者于2013年7月8日后登錄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自行查閱填寫。如有疑問,可咨詢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758-2271231。
四、考試
本次招考按有關規定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根據招考崗位不同類別設置筆試內容,分別為A、B、C、D四類,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用書。
(1)A類:為教育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綜合知識。
(2)B類:為衛生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醫學綜合知識。
(3)C類:為管理崗位和非A、B類的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4)D類:為工勤技能崗位,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2013年7月13日
上午:09:00—10:30
2、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劃定。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按擬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如擬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報考資格復審。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審查按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證明材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審核。凡有關資料主要信息不實(含未按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的)影響資格復查結果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權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組織實施。面試可按不同的崗位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工作情景模擬、實際操作測試(如教師試講、醫生的病例判斷、處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屆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其他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考察。
六、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上述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
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4)。
2、考生考前請認真閱讀準考證的注意事項,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3、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詳細情況及考試成績可查閱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zq.gdkszx.com.cn)。
招考政策咨詢: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電話咨詢服務中心。
附件:
1、《肇慶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3年版).rar》
4、《肇慶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rar》
5、《筆試科目介紹.rar》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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