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事業單位招聘網2013年6月16日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烏海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7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和名額
根據有關單位人才需求情況,按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招聘崗位、人數和專業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5)市內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17日-26日(上午:8:33-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正常休息)。
報考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26日18∶00時,在截止時間前未提交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地點。烏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濱河新區學府街奧體中心D區,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車到烏海職業技術學校站即到)。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并填寫《烏海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201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材料進行報名。
4、報名要求。報名時考生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崗位(詳見《招聘計劃表》)。
報考者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5、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為強化考生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者在報名時,由本人簽署《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因事需由他人代辦報名手續的,必須在領取準考證前由本人簽署,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6、資格初審。報考資格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合格,并由審核人簽字確認,即完成報名手續。
7、領取準考證。報考者必須于2013年6月28日18∶00時前,烏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濱河新區學府街奧體中心D區,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車到烏海職業技術學校站即到)領取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名額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5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取消招聘名額的,應告知報考人員本人,其報考人員可改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考試。
1、考試方法。考試分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考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公共科目筆試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測試。凡聘用人數與進入專業測試資格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專業測試或消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專業測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工作技能,專業測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特殊崗位面試經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采取技能測試或其他適用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考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加分。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專業測試總成績。其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5、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招聘工作組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試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專業所需人數的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和市編辦等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具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對考核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或學習表現等進行考核,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考核人選的綜合素質,考核合格者列為體檢人選。
(五)體檢。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要求執行。
報考者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專業名額空額,按照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擬聘人選。根據考試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
對擬聘人員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后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專業空額不再遞補。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確定為聘用人員。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列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待遇。對于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2013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辦理聘用手續(截至2013年8月底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全日制研究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整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在本次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0473-2999594(市監察局執法監督室),0473-698530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考試成績、考核和體檢情況信息等事宜,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網址:http://wh.nm12333.cn/),考生可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招聘考試政策由烏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473-6985712、0473-3998390。
烏海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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