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和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經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現將2013年無棣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1、國家承認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濱州市戶籍;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我省招募或選派在濱州市服務或生源地為濱州市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三支一扶”大學生、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高校畢業生等),戶籍不限。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年齡限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學位和其他條件要求。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2013年無棣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無棣縣新區政務中心西附樓312室
3、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報到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不提供)及招聘崗位(附件1)要求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以上證件須同時交復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無棣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的任何環節中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2,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要求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根據本人意愿,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辦理改報手續的,視為放棄。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時間、考點、考場具體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考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命題、統一考試、集中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方面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B01、B02不進行筆試。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招聘計劃和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B01、B02達到報名人數比例要求,且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和技能測試。
(二)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和技能測試時間及相關事項見通知書,領取通知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素質、語言表達和應變能力等;技能測試主要測評臨床急救等方面的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技能測試結束后,依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B01—B02按照面試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B03—B06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5:3:2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及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技能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技能測試情況確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體檢考察范圍資格。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無棣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根據實際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用人單位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因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按照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縣人社局審批,審批后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憑《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
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聘用合同統一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無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wdxrsj.com)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八、本簡章由無棣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無棣縣監察局 6781085
咨詢電話:中共無棣縣委組織部 6781249
無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780099
無棣縣衛生局 6321465
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附件:1.2013年無棣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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