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開展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01至06崗位年齡要求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07崗位年齡要求在18周歲及以上,45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
4.“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
5.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6.05崗位限張家港市戶籍,其余崗位不限戶籍。
7.具備崗位簡介中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21日。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本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符合條件者將郵件以“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的格式命名,發送到wtglj2022zp@163.com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09:00至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16:00(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3.網上報名需提供材料(掃描件或照片):《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應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廚師資格證或等級證書;健康證。請將上述材料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
4.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10月17日09:00至10月21日20:00。
5.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10月17日09:00至10月22日16:00。
6.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10月17日09:00至10月22日18:00。
資格初審通過后視為報名成功,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0512-58690891、58987275陳述申辯。
7.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8.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試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01、02、03、04、06崗位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05、07崗位采用面談和業務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荚嚻陂g,考生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1.01、02、03、04、06崗位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2)資格復審
①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攜帶材料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②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③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④資格復審注意事項:應聘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4)成績計算
按照筆試40%和面試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的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發放體檢通知。
2.05、07崗位
(1)面談
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2)資格復審
①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攜帶材料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②資格復審程序: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業務能力測試通知書》。
③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業務能力測試資格,被取消業務能力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面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④資格復審注意事項:應聘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3)業務能力測試:
業務能力測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業務能力測試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4)成績計算:
按照面談30%和業務能力測試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業務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再相同的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發放體檢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5.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考察(政審)前向招聘部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市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2.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發放《錄用通知書》,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3.報考人員須對照本公告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考察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4.應聘人員須在《錄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被錄用的人員,錄用前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相關待遇參照同類公益崗位(編外)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2.聘用期內,按照《張家港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暫行辦法》實施,被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若違反聘用合同,單位將終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58796001。
七、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復審)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還需持本人參加考試(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進入考點(復審點)參加考試(復審)。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請考生對我市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690891、58987275。
附件:
1.《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張家港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