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員對行政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的社會監督作用,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潮州市司法局關于印發〈潮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潮司〔2023〕27號)等相關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聘潮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從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新聞工作者、律師、專家學者、公益組織負責人、企業家、個體工商戶等各行各業各界人士中選聘12名行政執法監督員。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法治觀念;
(二)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并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并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三)品行良好,無私奉獻,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意識;
(四)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熟悉本市情況,年滿十八周歲、原則上不超過六十五周歲,身體健康,時間、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五)無刑事處罰、黨紀處分、嚴重失信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行政執法監督員職責
(一)受邀參與市司法行政部門組織的本市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爭議協調以及行政執法評議等活動;
(二)受市司法行政部門委托就行政執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研;
(三)在行政執法監督活動中,對發現的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行政執法監督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
(五)辦理司法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事項。
經市司法行政部門同意,市行政執法監督員可以接受縣區司法行政部門的邀請,參與縣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行政執法監督員的權利、義務和紀律要求等方面的規定詳見《潮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辦法》(附件1)
四、任職期限
行政執法監督員每屆聘任期為五年。聘任期屆滿需要繼續聘任的,按照《潮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辦法》規定的聘任程序辦理;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原則上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五、報名有關事項
(一)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1.個人自薦;2.單位推薦。
(四)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和提供相關材料。提供虛假報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
1.報名人員請填寫《潮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申請表(附件2);通過工作單位推薦的,在《潮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報名表》上“推薦單位意見”一欄填寫推薦意見(請下載附件2,或前往市司法局領取)。表格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2.報名人員個人證件照片、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或者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3.報名人員個人認為能證實其符合監督員條件的其他資料。
4.報名人員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屬于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還需提供本單位紀檢人事部門意見證明。
上述報名應聘材料可前往市司法局現場提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也可以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郵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執法監督員報名材料”。相關材料報送于2023年12月4日截止。
郵寄地址:潮州市湘橋區新洋路華信大廈八樓810室
郵政編碼:521000
聯系電話:0768-2290318
聯系人:林偉桐
六、資格審查和聘任
市司法行政部門對參與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擇優提出擬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市司法行政部門聘任,頒發聘書,并向社會公告。
七、其他事項
行政執法監督員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為義務性質,司法行政部門不向行政執法監督員支付報酬。
潮州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