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利津縣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上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現將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近親屬為利津縣紀委監委或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重點監督對象或在縣紀委監委工作的人員不得報考利津縣紀委監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需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二、招聘崗位
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dyrsks.cn)報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上傳的照片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按指定網站提示要求,處理好后上傳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節操作。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2024年東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核減招聘計劃情況將在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jin.gov.cn/)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計劃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后,關注取消計劃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dyrsks.cn)公布。
筆試采取與省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筆試時間:2024年3月10日9:00—11:30
筆試人員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面試人選在規定的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資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全部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工作技能。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向社會公布。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進入考察體檢范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的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場次70元。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各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撰寫考察材料。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在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為保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相對穩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試用期)。受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辦理調配手續。
七、其他事項
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發布的簡章、崗位計劃一覽表、應聘須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筆試報名、繳費、筆試準考證打印及筆試成績查詢通過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s://www.dyrsks.cn)進行;入闈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通過利津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jin.gov.cn/)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46—5680621
附件1.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x
附件2.2024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