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開展慈溪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選聘單位、崗位、學歷學位、年齡、選聘范圍及其他選聘要求詳見《慈溪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素養、敬業精神;
(二)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等任職資格(年齡、工作經歷、任職資格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1日);
(三)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四)符合事業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有關回避的規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一)試用期未滿,或在現聘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做出結論的;
(三)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四)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五)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符合選聘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4月3日16時前到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8辦公室提交報名表和報名材料(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審核結果及考試有關事項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至報考人員。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黨員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中層任職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應事先征得聘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確認。
截止報名時間結束,無人報名的崗位將取消選聘計劃。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址另行通知。報名審核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若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選聘計劃15倍時,取消筆試環節,直接進行面試環節。
筆試總分100分。筆試后,將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參加筆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考試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分數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各崗位照選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不足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為面試人選,入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則全部入圍)。距面試開始24小時前,面試人選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依次予以遞補。
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滿分100分,合格分為70分。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四)考察
各選聘崗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不足比例的以實際合格人數為準,末位并列者一并列為考察對象)。選聘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考察考察對象的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情況、是否符合選聘條件、選聘崗位匹配度和近三年工作表現等,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經考察確無合適人選的,可酌情取消相應選聘指標。
(五)公示
選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經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交流的,可正式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選聘工作如出現崗位空缺的,是否進行遞補由選聘單位自行決定。人員流動后,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崗位聘任按我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4-63938128。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