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是市屬事業單位,歸口市委黨校管理。校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黨校的要求,踐行“服務企業,培育人才”的辦學宗旨,弘揚“忠誠、服務、創新、精細”的校院精神,在培訓方面,實施品牌戰略,在科研咨詢方面實施聚焦戰略,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實施高素質與名師戰略,在管理與服務方面,實施科學化戰略,努力將校院建設成為上海企業家搖籃。
為加強校院師資隊伍建設,適應新時期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專任教師: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宏觀經濟學(經濟形勢分析方向)1名,財務管理1名,人力資源管理1名,企業戰略管理1名,組織行為學(領導科學與藝術方向)1名,金融學1名,馬克思主義理論(企業黨建方向)1名,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待遇
1、領軍人才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近五年內主持過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獲得過省(部)級政府頒發的二等以上的科研成果獎(第一作者成果)
(4)引進到教學崗位的必須是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具有較高社會影響力、能擔當高端培訓任務的品牌教授;
(5)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職稱。
主要待遇:
給予每位引進對象安家費100萬元(不含科研啟動費),自引進后的五年內每月給予1萬元的購房補貼。
2、學科帶頭人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近五年內主持過省市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
(4)引進到教學崗位的必須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能擔當高層次培訓任務的品牌教授;
(5)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職稱。
主要待遇:
給予每位引進對象安家費80萬元(不含科研啟動費);自引進后的五年內,每月給予8000元的的購房補貼。
3、一般專任教師的主要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教學潛質;
(2)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相關專業博士學歷;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者年齡放寬至40周歲。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郵寄及電子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復印件郵寄至上海市梅隴路161號,市委黨校第五分校(市經管院)組織人事處收,郵編200237,同時將相關材料發送至招聘專用郵箱。
其中,非本市生源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其他類型人員2014年度全年動態招聘。
2、資格審查
校院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會收到試講通知。
3、考核
考核形式為試講,由校院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考生的試講情況進行綜合評測,確定考核通過人員。
4、體檢
通過人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6、考察
由校院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7、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市委黨校主頁、本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老師、楊老師
專用郵箱:semczp@semc.edu.cn
聯系電話:64773502、64773592
監督電話:22880609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第五分校
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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