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經開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無錫經開區衛生健康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戶籍不限;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間出生)。具備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備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8.應屆畢業生
(1)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
(3)2023年1月1日以后國(境)外學校畢業且無工作經歷,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4)2024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或者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經開區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2.報名網址:無錫人事考試專欄
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7月15日9:00—7月18日16:00
4.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7月15日—7月19日的9:00—16:30
5.繳費確認時間:
2023年7月15日—7月19日的9:00—16:30
6.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出通知。若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和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所填專業應與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名稱一致,其余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一致。網上報名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是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資格審查期間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經區黨群工作部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補報名的時間和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無錫經開發布和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微信公眾號及時公布。
(三)繳費
工作人員將在24小時內審核考生報考信息(節假日審核時間順延),通過初審即可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視為完成報名程序。考生若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在規定的時間內可通過本公告的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及時提出陳述申辯。
繳費標準:每人繳納報名費100元。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或繳費未成功的,視為報名未通過。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請考生注意及時確認本人繳費狀態及報名結果。
三、考試實施辦法
(一)筆試
1.考生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和地址:提前7日在無錫經開發布和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
3.考試內容以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為主,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4.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
5.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在無錫經開發布和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微信公眾號公布。
2.未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資格復審未通過。
3.資格復審需攜帶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2023年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學歷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發表論文等內容,考生研究方向應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
(4)要求有專業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須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在職證明、社保繳費記錄等佐證材料);
(6)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面試(含專業技能考核)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題目含公共題目和專業題目。公共題目主要考核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及組織協調等能力;專業題目著重考核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
3.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
(四)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為先。
四、體檢及考察
1.體檢: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前,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2.考察: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及錄用
1.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無錫經開發布及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微信公眾號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負責辦理有關錄取、聘用手續。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公示期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無錫經開區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的資格。
4.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3年(含試用期)。
六、遞補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放棄或其他原因導致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意見(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遞補),報區黨群工作部備案。應聘人員遞補情況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并在無錫經開發布及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微信公眾號網站公布。聘用備案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誠信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應聘人員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八、招聘考務信息發布
招聘崗位、招考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經開發布微信公眾號
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微信公眾號
九、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經濟開發區紀工委:0510-80580191
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0510-80580506
十、其他
本公告由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2024年無錫經濟開發區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普通).xlsx
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