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為浙江省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財政部列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是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5個崗位21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4年12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對招聘崗位表中年齡條件的要求,“年齡上限35周歲”,專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他崗位以此類推。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17:00前進入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網站人才招聘欄“在線應聘”處登記(網址:http://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在線應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登記信息須準確、完整,以免影響資格審查。
博士報名不受本批報名截止時間限制。
2.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統一公布入圍筆試人員名單(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資格審查結果不在報名系統里體現。
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向博士研究生報名的崗位不受此限制。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應聘的情形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學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員)。
學科帶頭人(崗位代碼:B01-24-34)、高層次人才(崗位代碼:B01-24-35)兩個崗位免筆試。
2.資格審查現場確認:面試前,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未參加資格審查現場確認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3.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主要形式為綜合面試。
考試具體安排將另行在學校網站(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發布。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學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逾期不能入職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職業學院(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6766921(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學校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739211(蔡老師、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