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指標計劃的函》(粵人社函〔2024〕237號)和《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2〕21號)文件精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現就招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就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及條件(招募具體崗位設置以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公告為準)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二、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畢業生,優先招募:
(一)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持有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之一,或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
(二)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
(三)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
(四)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招募崗位和工作職責
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專門為高校畢業生設置的負責以下工作的崗位:
(一)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二)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
(四)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相關工作;
(五)協助開展就業信息收集、調查和分析相關工作;
(六)協助開展其他就業創業相關工作。
四、服務期限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服務期滿應終止勞動合同。
五、政策待遇
補貼待遇參照當地事業單位新招募高校畢業生的工資水平(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單位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執行。
六、報名方式
本次招募由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屬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需提交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復印件;
(四)屬殘疾高校畢業生需提交殘疾證復印件。
報名和招募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具體招募安排以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