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實際工作需要,新吳區委政法委(司法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調解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公布崗位、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領導,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之間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專職調解員主要工作職責為專門從事人民調解工作;具有無錫市區戶籍(不含江陰、宜興)者優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現役軍人或者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生。
(5)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應聘者可登錄官方報名通道(www.nchr.com.cn),填寫《應聘登記表》(附件)上傳,進行在線報名。
3.咨詢電話:0510-85227741、85258676(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4.報名程序: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和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詳細填寫學習和工作經歷等。上傳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核的主要依據。證書材料掃描或拍照成電子圖片后上傳,要求清晰、位正。上傳材料須與報名信息錄入內容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和崗位需要,結合應聘者提交的信息資料,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三)組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根據筆試分數,按崗位擬聘用人數最高不超過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應聘者需按崗位要求提供應聘登記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個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復審合格后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面試
面試內容為考察擬任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由考評小組現場進行?忌偝煽冇嬎惴椒ǎ嚎偝煽儾捎冒俜种疲P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的為先,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面試,沒有按時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進入體檢人員需在規定日期前完成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進行遞補。
(七)公示錄用
對通過體檢和考察政審的擬錄用人員,在新世紀人才網(www.nchr.com.cn)進行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新吳區委政法委(司法局)委托第三方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管理。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確定相應的試用期。
四、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錄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若在招聘截止后一周未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說明未通過審核,將不再另行通知。
3.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4.應聘人員上交的報名材料僅限于新吳區委政法委(司法局)公開招聘審核報名資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不與本次考試直接相關。提醒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新吳區委政法委(司法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