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廬江縣民政局、老干局、殘聯等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聘用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本次招聘崗位共8個,具體招聘單位及資格要求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我縣戶籍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人員,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4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報名地點:廬江縣人社局 (縣政府綜合樓六樓東)。
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筆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收費標準: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即辦理繳費手續。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面試每人80元(面試入圍人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各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1:3,不足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崗位調整信息發布后2日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基礎應用知識等,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時間120分鐘。
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設定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須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內)。
結構化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等規定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詳見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3、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三)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的(須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內,下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由用人單位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
應聘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產生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一次性等額遞補。
(六)聘用
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人員統一派遣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新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機構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合同約定承擔相關權利和責任。首聘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結束后,對其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經批準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若單位需要,經考核合格可以續簽。招聘人員與原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擬聘人員必須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
在聘期間,聘用人員待遇具體按廬辦發[2013]51號文件規定執行,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四、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51-87329642(縣監察局)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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