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省政府機關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結合省政府機關幼兒園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
3.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5名專業技術人員(幼兒教師)。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幼兒教育事業。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6.學前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持有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和幼兒教師資格證。
7.大專學歷需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截止計算日期2016年6月),本科學歷不受工作經驗限制。
8.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報名地點:省政府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綜合樓509辦公室(貴州省人民政府大院7號樓對面)。
3.報名時查收材料:
(1)查驗報名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收取以上材料的復印件1份。
(2)在職報考人員,需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蓋章,所在單位無人事管理權限的,需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并蓋章(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
(3)收取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曾在多個單位工作的,按工作情況依次收取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4)收取報名者《貴州省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份,報名表需貼照片,加蓋報考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5)收取報名者近期同底兩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初審,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初審合格的人員名單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準考證發放
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點發放《筆試準考證》,地點:省政府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綜合樓509辦公室,逾期不領證者視為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由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根據招聘崗位特點,考試方式各有側重,具體如下:
1.筆試。主要測試幼兒教育等相關知識。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筆試成績6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4日,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2.專業測試。根據招聘崗位人數1:6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專業測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和專業測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3.面試。根據招聘人員崗位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4.總成績計算。
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30%和面試成績占30%計算,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中專及以上在校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9.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七)公示招聘結果
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省政府辦公廳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說明
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監察室全程監督公開招聘工作,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并取消擬聘人員錄用資格。
本方案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省政府辦公廳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聯系電話:0851-86892260;86893109
監督電話:0851-86892017
附件:貴州省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016年7月12日
附件:貴州省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