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縣教師隊伍,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和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160名。其中:高中39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5名,由招聘領導組到相關院校另行招聘),初中51名,小學50名,幼兒20名。具體招聘職位、名額及其他要求詳見《陽城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一覽表》。
三、報名人員范圍
1.高中教師招聘范圍:本人戶籍所在地為晉城市(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晉城市)或派遣到晉城市,具有國家全日制二本以上學歷。
2.初中、小學教師招聘范圍:本人戶籍所在地為陽城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陽城縣)或派遣到陽城縣。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
3.幼兒教師招聘范圍:本人戶籍所在地為陽城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陽城縣)或派遣到陽城縣,具有國家全日制幼師或幼教專科以上學歷。
四、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優良,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或黨紀政紀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或相近;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高中教師無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先參加報名考試。被錄用后,在三年內(含試用期)必須取得與所報學段、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6.具備與所報學科相對應等級的普通話合格證書;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教師職業體檢標準要求;
8.符合招聘職位的其他要求。
2001年畢業的定向師范類畢業生可以不受學歷和教師資格證的限制,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參加初中或小學教師報名考試。
五、報名辦法
1.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陽城縣教育局。
4.報名時需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統一用A4紙復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已參加工作的須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人事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
5.報名人員按學段分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師范類畢業生如所學專業與教師資格證上確定的學科不一致時可二選一,非師范類畢業生按教師資格證書確定的學科報名,并填清是否服從調配。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所提供的個人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查實有誤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陽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一經確定,不再受理改報。
6.每個學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
7.考生于2012年6月11日—6月13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六、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式,百分制記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時間除語文學科為150分鐘外,其它學科均為120分鐘,筆試內容根據不同學科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學段分學科進行排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別以所報崗位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評對象(不達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并列均進入專業技能測評)。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專業技能測評
文化類學科專業技能測評采取講課形式進行,重點測評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綜合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等項目。藝體類學科專業技能測試采用專業技能展示的形式進行。專業技能測評現場評分,百分制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后為測評成績,60分為合格線。
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
八、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評成績×40%。以上各項分數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由于成績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額的,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數計算,擇優確定。如再次出現并列,筆試成績高的優先。
九、體檢與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各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排序,在成績合格人員中,以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全面考核。如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額的,從報考同一學科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兩項成績均不低于60分)。
十、公示
體檢與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十一、崗位安排
預錄名單確定后,原則上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安排崗位,對未能按志愿安排崗位的人員,招聘領導組將根據成績、崗位名額和教學需求進行崗位安排。
十二、聘用與管理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經招聘領導組審核后辦理編制、人事、工資等手續。
新錄用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續聘或解除合同。一經續聘后,原則上五年內不得流動。
十三、紀律與監督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有效監督,由縣監察局牽頭,吸收縣人社局紀檢人員和縣教育局紀檢人員參加,共同組成招聘工作紀檢監督組,對整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違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咨詢電話:0356-42288940356-423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