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育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專任教師和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定崗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高中專任教師35名,職中專業課教師5名,初中專任教師20名,小學專任教師20名,共計80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要求詳見《陵川縣2012年公開招聘定崗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1.高中專任教師:面向全國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
2.職中專業課教師:面向全國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
3.初中專任教師:面向戶籍為陵川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陵川縣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系我縣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具有國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
4.小學專任教師:面向戶籍為陵川縣(含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陵川縣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系我縣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專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
四、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學習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刑事或黨政紀律處分,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人師表,自愿到我縣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31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崗位要求:
(1)應聘高中專任教師必須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且應聘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2)應聘職中專業課教師須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且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相近或相關。暫無相應教師資格者,可以先參加應聘,錄用后,二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3)應聘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初級中學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且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應聘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小學教師資格,且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要求。
五、報名登記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每個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持本人戶口本、二代身份證、第一學歷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有學位證者同時提供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畢業生檔案、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統一用A4紙)及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張,到指定地點報名。不是本縣戶籍但屬招聘范圍及對象者需提供本人結婚證和計生委出具的生育證明,出具的父、母、配偶所在工作單位證明并由縣委組織部或人社局審核蓋章。
3.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填寫《陵川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登記表填寫上交后一律不再受理更改。
4.報名人員提供的所有證件和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核實有誤,影響聘用,責任自負。
5. 原則上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不少于擬招聘名額的3倍,不足這一比例時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確定擬招聘名額,并對外公布。
6.報名時間: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
7.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地點設在陵川縣行政服務中心。
8.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請于筆試前一天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9.聯系電話:0356-3191291 0356-6209057
六、考試考核
包括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專業技能測評占總成績的40%,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另定。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筆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段和學科現行國家統編教材知識。
筆試成績按學段分崗位公示。分別以所報學段及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評對象(末位出現并列時,一并確定為專業技能測評對象)。
2.專業技能測評
(1)采取面向評委講課的方式進行,現場評分,當場公布,講課分值為100分。提前2小時進行備課,講課時間為20分鐘。
(2)計分辦法:從所有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剩余評委評分之和的平均分為應聘人員專業技能測評得分。
(3)測評內容:以各學段各學科現行國家統編教材內容為準,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等。
(4)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核對象的確定
以擬招聘名額的1:1比例,按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總成績分學段分崗位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崗,從該崗位中依次確定體檢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組織進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崗,從該崗位中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八、有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再按專業技能測試時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若再相同,雙學位、后取學歷高者優先,最后仍無法確定時,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會議研究確定;
2.若某一崗位出現空缺,可在與該崗位同學段同學科未被確定為體檢對象的人員中按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3.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前輔導班。
九、確定擬聘對象并進行公示
1.體檢和考核全部合格并簽訂聘用合同后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2.對擬聘用對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編制人事等手續。
十、聘用與管理
正式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工資待遇按我縣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現行標準執行,按規定程序辦理入編手續后起薪,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續聘或解除合同,一經續聘后,五年內不得流動。
十一、組織實施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圓滿完成,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紀檢委、組織部、人社局、編辦、教育局、財政局、公安局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陵川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整個招聘工作在領導組統一指導下進行。
十二、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組織實施。
監督電話:0356—620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