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做好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薪酬
(一)招聘崗位
職位名稱 |
職位 代碼 |
崗位職級 |
專業 |
招聘人數 |
崗位適合范圍 |
崗位要求 |
備注 |
001 |
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 |
教育學或學前教育 |
2 |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25周歲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 |
| |
音樂教師 |
002 |
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 |
音樂類(舞蹈或聲樂方向) |
1 |
此崗位適合女性 | ||
美術教師 |
003 |
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 |
美術類 |
1 |
| ||
體育教師 |
004 |
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 |
體育類 |
3 |
此崗位適合男性 | ||
合計 |
7人 |
|
(二)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以年齡要求2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91年7月15日后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聘教師崗位的必須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2.報考者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崗位相對應,并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除外)。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2016年應屆畢業生如在2016年8月30日前無法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現場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月7日29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報名地點: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內(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新華路113號)。
(2)報名所需材料為:
①《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打印版(見附件1)
②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2016年度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材料)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相片2張。
2.其他事項
(1)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到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現場報名,并憑個人身份證直接領取筆試準考證。
(2)按省、市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報考者,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4)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筆試試題制作和評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關考試機構實施,筆試組織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負責。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最終成績。
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三)面試
1.幼兒教師、音樂教師、美術教師、體育教師崗位面試形式: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和答辯。
2.時間:試講和答辯時間約15分鐘。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試順序號,然后按抽取的順序號進入備課室準備30分鐘,再進入面試室講課12分鐘左右;答辯時間為3分鐘。
3.范圍:河源市直學校現行使用的教學教材版本。均在相應教材中命多道備選題(每道題為該教材中的一個課時的授課內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試室現場隨機抽取其中一道題作為該學科的試講內容。答辯由考官提2-3個問題,考生現場回答。
4.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成績公布時間和方式:同一崗位所有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6.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占60分,試講和答辯占40分),按50%折算計入最終成績,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7.考試最終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招聘崗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8.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督。
(四)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河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河源教育信息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
(一)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時,如招聘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錄用后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咨詢電話:0762-3297399、0762-3389677;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區越王大道商務小區。
附件: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