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
9月4日上午9:00-11:00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筆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考試大綱,主要考察應聘者從教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試卷由專家組擬定或國家、省級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題庫調用。
筆試結束后,根據《淶水縣2016年山區小學教師崗位需求表》招聘計劃按1:1.5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全部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缺額時,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可以申請調劑,并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