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聘用谷麗娟等7名同志為張家界市
民族中學教師的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2014〕70號)和《2016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精神,谷麗娟、李曉琳、喻明庭、黃藍、秦琦、汪志鵬、肖夢等7名同志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符合考試招聘條件,擬聘用為張家界市民族中學教師。現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6日(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當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向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過期不予受理。
咨詢電話:0744—8296957(市人社局事業管理科)
舉報電話:0744—8290026(市人社局監察室)
附件:2016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單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2016年張家界市民族中學公開招聘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