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應聘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近三年內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4、報考高中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國家統招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二表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要求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音樂、美術教師除外);報考初中及小學音樂、美術崗位教師學歷放寬到統招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所學專業應與所報崗位相符,不允許跨專業報考;
6、具有與所報崗位相符的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要求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7、報考英語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
8、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9、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基本功;
10、身體健康,達到報考公務員錄用的體檢通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