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應不小于3:1。幼師以及小學緊缺學科(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應不小于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并于2012年 6 月27 日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望江教育網上公布。報考者可于2012年 6 月28 日登錄望江教育網查詢自己所報學科是否已經取消。取消招考學科的原報考者,可在2012年 6 月 29 日18: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學科,不能或不愿改報的退還報名費。
(二)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于2012年 7 月 11 日—— 12 日工作時間內憑交費收據到望江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1、筆試時間:2012年 7 月 13 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專業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三科合卷,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80分,教育學10分,教育心理學1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4、加分政策: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等九部門皖人發〔2008〕44號文件和省委組織部、省委宣部等十三部門組通字〔2010〕54號文件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以及大學生村官服務滿2年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筆試成績在合成前增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于2012年7月11日至12日 工作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統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三)資格復審
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辦 公室組織人員對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準考證存根》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 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畢業生檔案。招考崗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2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資格復審時,應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并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名單在望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望江教育網上公布。
(四)面試
結合資格復審結果,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按此比例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若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則將面試對象順延到該學科的下一個名次。面試方案(包括高中教師的面試方案)在7月13日前另行公告。
(五)體檢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1:1的權重合成得出總分,分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合成分數出現并列情況的,按下列優先原則依次確定: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學 歷層次高的優先,最高學歷相同第一學歷高的優先;師范類專業優先;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優先;畢業屆別早的優先。體檢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一次復檢,在收到復檢通知7日內按規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對體檢出現缺額的,在同學科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未進入面試的不予遞補。
(六)考核
在確定考核人員后,由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對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根據“擇優”的原則全面衡量,決定擬聘用的人員。
(七)公示
資格考核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wjrsj.gov.cn)及望江教育網(www.wjjyj.gov.cn/welcome/index.php)上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分學科和招聘崗位設置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聘人員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依次選擇崗位(成績相同的先抽簽確定擇崗順序),一次性擇崗到位,不得重新調整。取消聘用資格的,擬聘人員不愿擇校的,已擇校的人員在2012年9月1日前不按學校規定到崗的,其崗位按該學科考試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依次遞補。
根 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入編聘用。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正式聘用后原則上5年以內不得提出人事調動請求。
五、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教師工作由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領導、組織,教育局實施,監察局全程監督。
聯系電話: 縣教育局 0556-7178083
縣人社局 0556-7189307
監督電話: 縣監察局 0556-7171270
本公告由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望江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