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渡口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擬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詳見附件1)。根據各場次招聘實際情況和崗位缺額,各高校招聘計劃以高校網站公布為準。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
2.國家重點師范類高校2017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
3.報考大渡口區實驗小學書法崗位的,放寬到國家重點高校2017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的;
4.報考重慶市旅游學校的中職西餐烹飪崗位的,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及學位畢業生;獲得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或省部級以上表彰或國家級獎學金者,可放寬至2015、2016年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及學位畢業生。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學校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學科專業知識,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計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天);
6.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聘用;
7.師范類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除旅游學校的計算機、美術、新媒體3個崗位)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的,取消聘用;
8.學業成績優秀,所有必修課程成績高于60分(即≥61分)情況;
9.免費師范生報名應符合國家、省市關于免費師范生就業的相關規定。非重慶市生源的免費師范生需經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慶市教委同意才能報考;
10.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條件(詳見附件1);
11.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12.自愿在大渡口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否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凡符合簡章要求者均可報名,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時間:初定在2016年11月中旬
2.報名地點:西南大學等高校
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和招聘計劃將在大渡口區人民政府網站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3.報名方式:考生需先下載填寫并打印《重慶市大渡口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簽訂本人承諾,經所在院系蓋章同意后,到指定高校報名點現場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要求,對考生提供的《重慶市大渡口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要求以“相關相近專業”報考的,須提供學習成績、學校證明等相應佐證材料,按相關規定,經用人單位和區教委認可,由區人力社保局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后,可以報考,報名結束后考生提出以“相關相近專業”報考的,不再受理。
各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報名人數×規定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