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2017學年提前批新教師招聘招考形式和辦法
(二)招考形式和辦法
1.素質考評:根據符合條件報考對象的就讀學校、學歷層次、學業成績、技能特長、榮譽獲獎以及在校綜合表現進行綜合素質量化計分,由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綜合素質評分情況按照一定比例擇優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2.組織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現場面談的形式,由面試考官與考生通過相關問題的提問和答辯,進一步了解學生口頭表達、交際禮儀、性格特質、素質潛能等方面的表現,由評委組予以量化記分。
3.確定簽約:按照綜合素質得分(40%)和面試得分(60%)的合計分,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對象(總得分須在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畢業后經畢業證書等資格復審及組織體檢、綜合考察等都通過的,正式簽訂錄用合同。聘(錄)用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龍游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