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教師招聘條件(133名)
三、招聘條件
(一)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3.在職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對應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5.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女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應屆研究生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學科視同專業對口。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016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教師招聘公告(133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