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派人全程監督下,由區人社局、區教委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考試考核采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初定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后現場通知。
1、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以上課或答辯或筆試或現場考察等方式進行,分值100分。
專業技能測試后,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所有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下同),按照報考崗位得分高低,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候選人員,若因考生棄考或報考人數不足達不到1:3的,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2。凡面試比例低于1:2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須報區招聘工作組審查,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參加統一面試的人員名單于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20:00前公布在西南大學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萬州教育網、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參加統一面試的考生憑身份證提前到達面試地點,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
面試由區人社局、區教委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專家組,對應試人員采取上片段課的方式進行考核。
面試的時間初定于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于2016年11月25日前在西南大學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萬州教育網公布、萬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
按區招聘工作組統一組織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分學校、分學科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者,按畢業學校的錄取批次、學生干部級別(以證書為準)、表彰級別(以證書為準)依次擇優確定擬聘人員。上述情形均無法確定者,由區招聘工作組組織專家通過結構化面試打分確定擬聘人員。
若確定為擬聘人員現場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用人單位參加了面試的相同學科人員中依分遞補。
對用人單位因招聘數量不足產生的崗位空缺,在應聘人員自愿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從報考其他學校相同學科,且參加區招聘工作組組織的統一考試考核的落聘人員中進行一次性補聘。同一崗位有多名考生申請補聘的,由用人單位根據統一考試考核總成績按照相同學科從高到低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參照上述辦法確定。
七、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擬聘人員經區招聘工作組審核簽字后不再遞補,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凡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在高校讀書期間受過紀律處分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八、體檢、考察
擬聘人員于2017年7月31日前到區教委報到后,統一參加體檢。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萬州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質修養、學習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九、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登陸萬州教育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準考證號、擬聘單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2年內(即2017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崗位。
本簡章由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萬州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萬州區教委人事科023-58223561;
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科023-58232645、5823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