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7名(詳見附件《渝中區中小學、幼兒園2017年教師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并取得相應學位;
(2)全日制重點高校(含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且大學就讀期間專業成績無補考(即≥61分);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5.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報考語文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其他學科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8.英語專業畢業生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
9.符合《一覽表》中崗位招聘條件、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
10.師范類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在試用期內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招聘范圍
1.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3年,在渝中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年限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須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1月開始。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方式:采取應聘者持相關資料(身份證、自薦書、加蓋院校公章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相關等級證書等)到指定高,F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同時按照招聘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11月起,地點為西南大學等高校。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及招聘計劃將在渝中教育網和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區教委咨詢電話:023-63835424。
第一場:渝中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西南大學專場
時間:2016年11月15日
地點:西南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渝中教育網和西南大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