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江——哈爾濱師范大學專場招聘分公告
為適應我區學校發展的需要,改善師資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我區優質教育平臺建設,經研究,決定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2017屆師范類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在編教師12名;非在編教師19名。具體學科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依前述總公告所作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在編教師招聘工作在區人力社保局的指導和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的監督下,由區教育局組織進行。
非在編教師招聘由信安中學自主進行。
㈠發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哈爾濱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㈡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有意愿且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哈爾濱師范大學崇師樓D區503教室報名。
3、報名材料:應聘者按規定要求填寫《衢江區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2017年畢業生報名表》(附件3-2),并在貼照片處貼上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張;填寫《衢江區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教師綜合素質能力考評表》(附件3-3);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并按此順序裝訂:省教育廳核發的就業協議書、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錄取批次證明、學歷證明、黨員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計算機等級、大學英語等級,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各學期學習成績單,國家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等綜合性榮譽、獎學金、所學專業的競賽獲獎、三好學生、優秀學生(或干部)等榮譽,擔任職務的證明或聘書、教育實習成績,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考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自薦書。
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㈢資格審查和綜合素質能力考評
1.資格審查
接收報名材料后,由相關工作人員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進行資格初審,并根據《衢江區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2017年畢業生綜合素質能力考評表》進行打分。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負責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及打分結果進行復核,并根據綜合素質能力考評得分確定面試對象。211、985院校(不含二級學院)的本科學歷及以上畢業生、獲得國家獎學金、省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畢業生可直接進入面試,不需要進行綜合素質能力考評。
2.面試對象的確定
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有直接進入面試對象的學科,參加綜合素質能力考評面試比例可下調為1:2。如報名人數少于1:3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核減招聘計劃,但面試人數不得少于1:2的比例。
符合直接進入面試條件的考生不受面試比例限制,全部進入面試。
3.發放面試通知書
面試對象確定后,于11月30日下午2:00向考生公布面試對象名單,通知考生參加面試,發放《面試通知書》和《考生面試須知》。
㈣面試
1.面試地點:哈爾濱師范大學 (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的形式進行,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質、語言表達、舉止儀表、職業思想等內容。面試考生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抽簽,按抽簽序號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㈤簽訂協議
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簽約。
簽約對象確定后,于11月30日晚上通知考生,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當天晚上)與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在規定時間內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有放棄遞補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順推。
五、其他
㈠資格復審。2017年7月中旬左右,對簽約對象的各類證件及檔案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㈡體檢、考核。體檢、考核按公開招聘教師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和考核的視作放棄。放棄體檢和考核的不作遞補。
㈢聘用。體檢、考核合格者根據招聘計劃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編內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實行人事代理制。非編內人員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協商約定。
㈣教師資格證要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應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延長試用期一年;二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附件3-1:衢州市信安中學招聘啟事
附件3-2:衢江區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2017年畢業生報名表
附件3-3:衢江區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2017年畢業生綜合素質能力考評表
衢州市衢江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