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組團赴浙江師范大學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定教201701)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于2016年12月10日組團赴浙江師范大學現場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所屬的中小學校,均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均為全額撥款。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招聘單位 |
小學語文 |
9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新聞學、教育學等專業 |
定海區教育局下屬小學(城區) |
小學數學 |
6 |
數學類專業 |
定海區教育局下屬小學(城區) |
中小學科學 |
2 |
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應用化學、科學教育專業 |
定海區教育局下屬中小學(城區) |
中學語文 |
2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新聞學、教育學等專業 |
定海區教育局下屬初中學校(城區) |
中學數學 |
2 |
數學類專業 |
定海區教育局下屬初中學校(城區) |
高中歷史、地理 |
2 |
歷史學、地理學、地理科學等專業 |
定海區教育局下屬高中學校 |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學歷要求:“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省或直轄市屬全日制重點高校師范類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要求:在198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6、戶籍要求:戶籍不受限制;
7、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師范類歷屆畢業生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8、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已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人員,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0、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6年12月10日。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00;
(2)現場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校內場館(師范類專場);
(3)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將填寫好的《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組團赴浙江師范大學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粘貼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交報名處。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書、師范類證明、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歷屆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5)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