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蘇州市吳江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江蘇省教育廳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和《吳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吳辦發〔2011〕34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蘇州市吳江區教育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26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面向2017年蘇州市區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和具有蘇州市區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往屆畢業生。
(三)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
(四)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2月17日至1998年12月19日期間出生的)。
(五)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6年蘇州市區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按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2016年1月1日后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歸國留學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駐軍蘇州市區的隨軍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
(七)職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報名程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在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jrs.gov.cn/wjrsj/)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按時提交報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電子免冠證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到12月19日16:00。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時間:2016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9:00-11:30;13:00-16:00
地點:蘇州市吳江區開平路30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大廈一樓招聘大廳。
(三)現場資格審核程序
1.報名者信息確認:報名者到審核現場的規定區域打印資格審核表,核對信息并簽字確認。
2.報名資格審核:報名者須攜帶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資格初審,通過后,再接受人社部門的復核: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上交的復印件按以下順序排列并裝訂):①本人身份證;②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③學生證;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⑤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單;⑥教師資格證書(其中2017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在讀學校出具的畢業時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學科、學段的證明材料,2017年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已通過教師資格證2016年全國統考筆試的證明材料,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否則視為不具有報考資格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2)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上交的復印件按以下順序排列并裝訂):①本人身份證;②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③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④教師資格證書;
(3)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往屆畢業生按社會在職人員辦理。
(4)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區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區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獨生子女證);駐蘇州市區的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駐軍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5)歸國留學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外,另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政審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復核通過后,現場繳納筆試費100元/人。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原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需應聘材料和證件均為原件,相關復印件由報名者自行準備。復印件恕不退還。
2.現場確認時需報名者本人到現場報名。如本人確有困難不能到現場確認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者另須出示代辦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
3.本次招聘允許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的考生報考低學段相應專業學科的崗位,具有小學教師資格的考生可報考幼教崗位。
4.蘇州市區生源是指進入高校前為蘇州市區戶籍的考生。戶籍以戶口簿為準。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區戶口。蘇州市區包括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及吳江區。
5.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社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人社部門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報考被取消崗位招聘的人員,將電話通知,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①現役軍人;②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④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⑤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