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2年安徽省安慶市樅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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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2年安徽省安慶市樅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教師公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其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⒋其他注意事項:
①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專業要求相一致。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即取消相應資格。
②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專業),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③報考教育、衛生類人員,按某一專業(學科)進行報名,不填寫具體報考單位。定崗時,由擬聘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選聘用單位。
⒌資格審查及報名費收取:
教育、衛生、綜合類分別由縣教育局、衛生局、人社局牽頭組織進行報名資格審查,人社、監察部門現場監督。負責資格審查人員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標準繳納筆試費用。
⒍開考比例確定及改報:
報考人數與各招考崗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數,核減或取消的招聘數(指標)調劑到本單位其他招考崗位。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方可降低比例開考。
各報考者及時登陸相關網站查詢自己所報崗位是否已經取消。取消的招考崗位的原報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原報考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核減的,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⒎筆試《準考證》領取:
2012年7月9日報考者憑繳費收據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 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及分值:
1、教育類(教師):①普通高中教師崗位:綜合知識40分(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知識);專業知識60分(師范類本科專業基礎知識含教材教法)。
②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樅陽二中體育教師、城區小學音樂、美術教師:專科專業基礎知識,100分。
③特教學校教師:綜合知識40分(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知識),專業知識60分(師范類專科專業基礎知識)。
④幼兒園教師:教育法規,教師道德修養,幼兒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專業所學的音樂、美術、舞蹈等方面理論知識。滿分100分。
2、衛生類:衛生醫療崗位:醫學基礎知識60分(解剖、生理、診斷學知識);專業知識40分,(所報崗位(專業)的專業知識)。
3、綜合類:專業技術崗位:公共基礎知識40分(主要內容: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專業知識60分。(所報考崗位(專業)的專業知識)。
(三)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統一時間、地點,分教育、衛生、綜合三類實施。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的內容及分值: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及與職業相關的其他因素。滿分100分。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按下列條件依次確定。
教育類:①筆試成績高者,②筆試中《專業知識》成績高者,③雙優生,④年齡小者。
衛生類:①參加全省支醫者,②筆試成績高者,③專業知識成績高者。
綜合類:①筆試成績高者,②專業知識成績高者。
(五)考察體檢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1、招聘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省教育廳《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招聘醫護等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在收到復檢通知7日內按規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用人部門等網站上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
2、選崗
報考教育、衛生類同一專業(學科)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研究生優先選崗,其他人員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崗。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簽約聘用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即予辦理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4、聘用人員執行服務期制度,五年內不得流動到縣外。
五、有關事宜
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12年樅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后)。
監督電話:樅陽縣監察局 0556-2811951
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6-2810930
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