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育系統人員結構,提高教育系統人員素質,增強教育系統發展活力,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0年12月16日至1998年12月16日期間出生)。
(四)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崗位要求。
(五)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中小學后備教師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和現場確認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7日-12月22日
2、報名郵箱:njxgkzp@163.com
3、報名要求:
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下載填寫《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①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所在學校院系開具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明等證件掃描件,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以“姓名+所學專業+崗位代碼”格式命名,打包上傳至指定郵箱。
其他人員應聘的:下載填寫《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①身份證②畢業證學位證④報到證⑤教師資格證等證件掃描件,以“姓名+所學專業+崗位代碼”格式命名,打包上傳至指定郵箱。
應聘人員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完成報名工作。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4、報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12月17日-12月22日
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在報名期間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的崗位,按報名實有人數確定參加筆試人員。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聘用比例可降低至1:2。
(二)現場確認
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并在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需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否則取消考試資格。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①二代身份證②所在學校院系開具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明等證件,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3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能夠正常畢業,并于規定時間內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及教師資格證等。
其他人員應聘的:①畢業證、②學位證、③報到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以上證件須2016年12月16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3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6年12月16日之前取得。
報名人員以現場確認為準,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12月22日-23日
現場確認地點根據報名人員情況于2016年12月21日下午在寧津人才網發布(省內或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