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強州戰略的重要部署,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相關規定,現將2017年全州事業單位實行考核辦法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州事業單位擬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68人,考核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大理州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三、范圍、條件及對象
(一)范圍:經審核批準考核招聘的全州各級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二)條件:報名參加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2年1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員。碩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7年1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及取得技師技能等級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2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對象:
1.急需緊缺專業的全日制碩士、博士;
2.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大理大學推薦的全日制應屆本科優秀畢業生;
3.屬于州內生源的傈僳族、苗族、阿昌族、藏族、布朗族和拉祜族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4.播音員、節目主持人、文藝類、體育競技類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5.具有技師及以上技能水平,能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難題的急需緊缺的高級技能人才;
6.其他通過“考試招聘”無人報考或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急需緊缺專業(或技能)人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三)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2013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認定在招錄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六)2017年1月20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報名地點:應聘州級崗位畢業生到州級崗位招聘主管部門報名點報名(詳見崗位表)。應聘縣市崗位的,到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戶口簿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報名方式:畢業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各主管部門和報名點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本級招聘領導組對報名學生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工作由本級人社部門牽頭召集招聘部門統一復審。在進行學歷、專業驗證時,要按照應聘者畢業證原件上的專業名稱(2017年應屆畢業生以就業推薦表專業名稱)進行認真審核;錄取批次應按照錄取當年云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制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進行認真審核。
五、招聘方式
州級單位的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各縣市的招聘工作由各縣市人社部門組織。綜合考核前,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各自招聘考核方案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3的崗位可直接組織面試(或面談)、試講、實際操作、綜合考核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考核測評,由招聘考核測評小組提出明確的擬聘用意見。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3以上的崗位應組織專業測試和面試考核兩個程序。專業測試主要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由主管部門組織考生進行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專業測試結束,按照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1:3確定擬進入面試考核人選。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50%+面試考核成績×50%。
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進入體檢。如考生合成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勝出。
在計算成績時,專業測試成績、面試考核成績通過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高者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