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興市海鹽高級中學2017年新教師招聘補充公告(二)
因我校2017年新教師招聘工作的需要,根據海鹽縣教育局有關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繼續發布我校2017年新教師招聘補充公告(二),內容如下。
一、招聘計劃
序號 |
招聘崗位 |
專業要求 |
招聘計劃數 |
1 |
高中語文教師 |
漢語言文學 |
1 |
合計 |
1 |
說明:
1.以上專業指應聘者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學的專業;
2.本科畢業生報考崗位應與專業要求相一致,碩研及以上學歷的報考崗位應與專業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關。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資格條件(錄用的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應聘者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范圍對象
應聘者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業對口的2016、2017屆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11”大學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品學兼優者(一本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專業對口的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以入學時的分類為準)達到優秀畢業生招聘條件的,即大學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報名對象放寬生源地限制、戶籍要求和教師資格要求。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1.報名: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下午17:00止。
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學校初審后保存。
(1)報名表(見附件)1份;
(2)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
(3)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是否師范類的證明;
(4)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5)各類獲獎證書;
(6)在高校學習成績證明(大一至大三各學期);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
(8)其他根據職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來校報名:行政樓三樓306室或305室;或在學校在外設立的招聘點報名)。特殊情況事先跟學校聯系,可以先將報名所需材料照片打包發往郵箱:
345234401@qq.com
2.資格審查:先由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再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資格驗審(驗審時須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驗審時間安排在學校考核前一天或當天報到時進行)
3. 學校考核:2017年1月21日~2月28日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驗審合格后,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考核。考核主要為面試,面試形式為課堂教學(試講)和問題回答兩部分,時間30分鐘,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5分者將取消錄用資格。如參加應聘考核人數過多,先進行筆試(主要是本學科內容),取前3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核總分。
4.體檢和政審:學校考核后,根據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錄用對象,由學校組織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費自理)。
5.考察公示:上述各項考核要求全部合格后,由海鹽縣教育局按規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
6.錄用簽約: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簽定《就業協議書》,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就業協議書》的,視作自動放棄。
四、其它說明
1.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將依次遞補。
2.錄用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規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3.凡被聘用者,在海鹽縣教育系統的服務期須不少于五年。
4.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海鹽縣教育局2017年新教師第一批招聘工作通告》執行。
聯系人:虞老師(13819378667),周老師(13586316867),梁老師(13586367219)
學校地址:浙江省海鹽縣武原街道環城南路秦山大道東首
本辦法解釋權屬海鹽高級中學校長室
海鹽高級中學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