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面向全縣公開選聘山東省無棣第一中學校長的公告
根據省、市、縣校長職級制改革的要求,為優化校長管理隊伍,建立全縣中小學校長競爭上崗機制,形成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提高學校管理效益和辦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高中教育,結合我縣高中學校實際,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山東省無棣第一中學校長1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山東省無棣第一中學校長1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堅定,職業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潔自律。
2.教育理念先進,教育教學水平高,組織管理和溝通協調能力突出,改革創新意識強,求真務實,團結協作,業界聲譽好,群眾威信高。
3.近五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教學工作經歷。
2.年齡原則上掌握在53周歲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業績突出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3.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4.現任高中階段校長或副校長1年及以上;曾有高中校長、副校長任職經歷的現任副科級及以上教育干部,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以報名。
三、選聘程序
(一)個人申報
報名人員于2017年1月3日下午5:00前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以及與評審有關的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所在學校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單位推薦的人員,須經集體研究同意,提交提名推薦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2)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wudijyrsh001@163.com。
(3)報名人數不少于3人。
(二)資格審查
個人申報結束后,選聘領導小組對申請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專家評審。
(三)專家評審
1、面試答辯(2017年1月5日)。面試答辯主要結合申報職位實際情況進行現場陳述和答辯,申報人員現場抽簽確定順序,依次進行面試答辯。實行量化計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材料評審(2017年1月6日)。由選聘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進行。主要審核申報人員的基本條件(學歷、教師資格、專業技術職務和任職年限)、自參加工作以來取得的代表個人專業水平的標志性成果(綜合表彰類、教學業務類、科研成果類共3類,每一類不超過3件)。代表分管工作管理水平的學校業績證明材料(綜合榮譽、學校教學質量情況、學校經驗推廣項目共3類,每一類不超過3件)。實行量化計分。
(四)確定考察對象,征求意見,組織考察。選聘領導小組根據總成績(面試成績×50%+材料評審×50%)從高到低、按照1:2比例研究確定2名考察對象。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征求紀檢部門意見。選聘領導小組組織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表現、敬業精神及專業水平等,并進行資格復核。
(五)任前公示
綜合專家評審及考察情況,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確定出擬聘人選后,在申報人所在學校(單位)、選聘學校和縣教育局公示5個工作日。
(六)聘任
經公示無異議,報縣委組織部審批。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后,由縣教育局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縣教育局、縣委組織部等部門<校長職級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行文聘用,并頒發聘書。聘期為三年(含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核,經考核不適宜繼續擔任校長職務的,參照其報考前的職級情況在全縣范圍內統籌安排。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紀律要求
為切實加強領導,嚴肅工作紀律,成立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許健同志為組長的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專家辦學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對提供虛假材料、干擾選聘正常工作開展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選聘資格,并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附件:報名表
無棣縣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