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甌教政〔2012〕135號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關于2012年區內公開選調教師的通知
各中心學校、直屬學校(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流動工作,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區教育優質均衡、科學和諧發展,根據我區教育實際和有關學校教師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部分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崗位
具體學校和學科崗位詳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本區在編在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報參加選調: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工作踏實,師德優良,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 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各學科崗位所需要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
3.中學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二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小學(幼兒園)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選調:
1.從區外流入本區服務期未滿三年的(時間計算到2012年8月31日,下同);
2. 新教師錄用服務期未滿的;
3.配偶或直系親屬已在要求選調學校工作的;
4.違反有關規定,受黨紀(政紀)處分、通報批評未滿三年的;
5.近三年有師德考核不合格或學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
三、選調程序
1. 個人申報。申請選調對象,必須于2012年6月21日前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配偶單位證明、本人戶籍及房產證明、區級及以上各類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區內公開選調教師申報表》(見附件2),到區教育局政工科405室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 資格審查。根據文件規定,區教育局將對申報對象逐個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的初審符合條件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按比例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或不開考。
3. 筆試。對符合選調條件的對象,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專業知識測試,測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試課(上課)的對象〔末位出現同分時,同分者均參加試課(上課)〕。
4. 試課(上課)。在規定的時間寫好教案,進行試課(上課)。
5.審核確定。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課(上課)成績×60%,精確到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崗位人數1:1確定擬選調對象,出現同分,以試課(上課)成績高者優先。擬選調對象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督。
6. 辦理手續。對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對象,于8月20日前辦理流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各申報對象原則上要申報與本人所學專業對口的某一學校學科崗位。
2.根據考核成績的總分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即考核成績總分低于70分的,不予選調;若考核成績總分在70分及以上的對象多于選調指標的,則按考核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確定選調對象。
3.從今年開始全區學校(幼兒園)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浙江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凡中、高級崗位已滿的學校,原則上不得調入中、高級職務教師。選調教師到新學校后必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新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職稱評審、崗位設置和聘用。
4.根據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茶山、三垟街道所屬學校教師的選調,征求溫州生態園區管委會意見后予以研究確定。
5.本通知由區教育局政工科負責解釋。
附件:1.甌海區2012年區內公開選調教師名額及崗位設置表
2.甌海區區內公開選調教師申報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