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在高等院校畢業生中招聘公辦教師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和《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高等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和非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公辦教師320名,具體分提前批招聘、面向師范類畢業生招聘和面向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對象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愿意長期在我市山區、海島學校任教,身心健康。且分別還需具備如下條件:
(一)提前批招聘對象為:瑞安戶籍。本科階段為師范類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省優秀畢業生、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師范類高校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2013年開始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不再列入提前批招聘)
(二)面向師范類畢業生招聘對象為:瑞安市戶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階段為師范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學歷、專業等要求見附件一。
(三)面向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聘對象為:符合聘用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年齡、戶籍等要求詳見附件二。
二、招聘計劃數
(一)提前批招聘計劃人數按報名人數的50%予以確定(如報名人數超過50名的,按50名計算,面試前公布學校崗位)。
(二)面向師范類畢業生招聘計劃數分學科核定:招聘師范類畢業生計劃數(見附件一)3名以上的學科,待提前批招聘計劃確定后,分學科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不少于3名,不足部分在2012年公辦學校總增人計劃數中調劑),核減后的計劃數將在瑞安人才網、瑞安教育網上公布。面向師范類畢業生招聘數3名以下(含3名)的學科,計劃數不變(不足部分在2012年公辦學校總增人計劃數中調劑)。
(三)面向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聘計劃為50名(詳見附件二)。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招考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提前批招聘報名時間定于6月17日--18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 --4:30),報名地點:市教育局一樓大廳,其他對象的報名時間定于6月23日--6月24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 --4:30)。報名地點:瑞安市安陽實驗中學。報名費用:40元∕科。
2.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應屆畢業生)、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大學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近照3張到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需由本人填寫《瑞安市2012年招聘教師(師范類)報名表》(提前批招聘人員也填寫此表)、《瑞安市2012年招聘教師(非師范類)報名表》(在瑞安教育信息網各類下載欄目中下載)。
師范類畢業生還需提供屬于師范類畢業生的證明(浙江省內由畢業高校出具;浙江省以外畢業生不能提供師范類證明的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在報名時一并提交;現在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名時還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尚未領取畢業證書和戶籍未遷入的2012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先憑本人學生證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遷出本市的戶籍證明(在政審時必須提供瑞安戶籍證明)報名。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提前批招聘落選的人員還可以報考師范類或非師范類崗位,但不再享受優惠政策),師范類畢業生可報考非師范類畢業生的崗位,但不能兼報。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一般不低于3:1。急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可適當放寬,但不能低于2:1。不足2:1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不開考,核減后的實際招聘計劃數在瑞安人才網、瑞安教育網上公布。因招聘計劃調整或不開考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相應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為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按違紀處理。
(二)提前批招聘考試辦法
提前批招聘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60分以下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政審對象。
(三)面向師范類和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聘考試辦法
1.筆試。筆試總分100分。試卷采用溫州市2012年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考試試卷(財會、校醫崗位除外)。測試內容:中學為基本素養、教育教學理論占30%,學科知識占70%,小學除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使用中學學科試卷外,其他不分學科,學前教育為基本理論和幼兒教育專業知識。(財會、校醫崗位測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包括汽修、旅游、園林、數控、舞蹈、鋼琴、聲樂等崗位的考生,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2.說課。根據筆試成績,師范類、非師范類考生各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1.2和1: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說課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少于3名的按1:2的比例確定說課或面試人員,中職專業課教師筆試后直接進入說課),并公示3天。說課滿分100分,以現行中小學學科教材為主要考核內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質和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適當考察考生其他綜合能力;學前教育、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應有技能方面的展示。
財會、校醫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
3.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
說課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說課成績各占50%合成考試總成績(財會、校醫按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政審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同分,取筆試成績高者)。
四、體檢與政審
體檢與政審由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及各種原因放棄的,空缺名額予以替補。
五、聘用
(一)根據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錄用對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組織考生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現場選擇任教學校。不服從組織安排者,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新聘用的教師必須要在優質中小學(幼兒園)跟崗鍛煉一年,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給予繼續聘用,第二年回到編制所在學校任教。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