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市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應 聘 須 知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7年棗莊市市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事業單位人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4.“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簡章》及本須知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5.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7年7月23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7年2月18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6.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8.崗位條件中“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兩年”如何計算?
截止2017年2月18日,應聘人員的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達到兩年及以上。
9.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交電子照片時,須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說明處理本人電子照片,并將處理后的照片上傳。電子照片必須是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且與進入面試后資格審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0.崗位性質欄里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G代表教育類。
1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由我省(市)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12.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可以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13.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市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2月18日之前取得)、戶口簿、身份證;
(3)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4)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須同時提交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
(5)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如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有關資格證書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4.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15.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6.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招聘單位直接聯系(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匯總表》)。
17.填報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本須知內容,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8.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19.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本次事業單位初級崗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