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海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若干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小學教師34人,幼兒教師6人,職高教師4人,共招聘44人,具體招聘職位、指標、學歷、專業要求等詳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寧海縣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體、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小學教師:
(1)具有寧海戶籍或系寧海生源的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專業對口。寧海生源是指經高考并被錄取時戶口在寧海(下同)。
(2)具有寧海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A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學科相一致;B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學科相一致。
2、幼兒教師:
具有寧海戶籍或系寧海生源,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專業不限。
3、職高專業課教師:
(1)形象設計學科須獲得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聯合組織的技能大賽個人寧波市一等獎、浙江省二等獎或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獎次;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戶籍不限。
(2)建筑、護理、機械學科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戶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為: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受理。地點:寧海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躍龍街道人民路290號)。
2、報名提供材料。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和原籍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報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社會人員須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報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
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經資格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審核通過,未通過的,向考生說明原因。各學科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要求達到3:1;若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其中職高建筑、護理、形象設計、機械學科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2:1,小學音樂、特殊教育學科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若不足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3、繳納考試考務費。繳納考試考務費40元。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103室(躍龍街道人民路290號)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報考人員必須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考試。業務考試形式分為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范圍為招考對應學科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后,分學科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每個學科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則以60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若某個學科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則以該學科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的平均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