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教育系統補充招聘教師復審有關事宜的通知
參加滿洲里市教育系統補充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專業測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進入公共科目筆試環節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共同負責。教育部門負責審核考生所學專業及相關資格證書等條件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審核考生的年齡、學歷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出現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進入公共科目筆試的資格。取消資格后空出的崗位,按照專業測試成績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仍達不到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該專業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共科目筆試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績;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公共科目筆試資格;
4、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復審地點:滿洲里市建設大廈3樓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二代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前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報名信息表》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6、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