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簡稱“高新區”)是1992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并以近代民主革命先驅廖仲愷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國家級高新區,目前下轄仲愷高新科技產業園、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惠南高新科技產業園、留學人才發展基地4個園區以及陳江、惠環、瀝林、潼僑、潼湖5個鎮(街道),區域總面積500多平方公里,實際管理面積3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50萬。
高新區有中等職業學校1所,公辦中小學34所,民辦中小學19所,在校學生5.8萬人;幼兒園56所,在園幼兒1.6萬人;各類民辦教育培訓機構14所,成人教育學校、青少年宮、教育基地、企業培訓機構等教育功能單位齊全。國民教育結構完善,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公辦民辦教育齊頭并進,2010年通過省教育強區督導驗收,2014年通過廣東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區督導驗收和全國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區評估。
為滿足我區教育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我區實際,決定面向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和華南師范大學等高等院校公開招聘中學教師。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學校
|
教師需求數 |
小計 |
說明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心理 | |||
仲愷中學 |
1 |
2 |
1 |
1 |
5 |
高中 | |
惠環中學 |
1 |
1 |
2 |
初中 | |||
瀝林中學 |
1 |
1 |
初中 | ||||
潼僑中學 |
1 |
1 |
初中 | ||||
潼湖中學 |
1 |
1 |
初中 | ||||
合計 |
2 |
5 |
1 |
1 |
1 |
10 |
(每位畢業生競聘時只能報一個崗位)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2017年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的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
2.戶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 件以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和職業道德素養,遵紀守法;
2.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勝任相應崗位的教育教學工作并持有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
3.年齡計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止;
4. 應屆畢業生應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學位、教師資格證書。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5.身體健康。
四、招聘辦法及安排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招考、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原則。具體程序如下:
(一)招聘介紹、報名和資格審查
院 校 |
時 間 |
具體地點 |
湖南師范大學專場 |
2017年3月14日9:00 |
湖南師范大學就業辦507室 |
華南師范大學專場 |
2017年3月16日9:00 |
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三樓報告廳 |
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個人簡歷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通知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考查相應職位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以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具體安排:
院 校 |
時 間 |
具體地點 |
湖南師范大學專場 |
2017年3月14日9:30 |
湖南師范大學就業辦507室 |
華南師范大學專場 |
2016年3月16日9:30 |
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三樓報告廳 |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所報考崗位職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如筆試合格人數不足,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教育技能、儀容儀表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具體安排:
院 校 |
時 間 |
具體地點 |
湖南師范大學專場 |
2016年3月14日14:30 |
湖南師范大學就業辦507室 |
華南師范大學專場 |
2016年3月16日14:30 |
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
(四)確定擬錄用人員
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在面試成績優良的人員中,按所報考崗位職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人員名單并現場簽訂意向書,同時應聘者遞交就業協議書,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確定初選人員名單并簽訂就業協議。
(五)體檢、考察
初選人員的體檢由仲愷高新區宣教文衛辦統一組織實施,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考察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聘用手續、待遇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區黨群辦核準后,由區宣教文衛辦發放聘用通知書。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通知下達之日起30天內辦完相關錄用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其聘用資格自動取消。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內各項待遇與在職在編人員相同。被聘用人員試用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為5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惠州仲愷高新區宣教文衛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752-2609842 0752-32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