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學、第二實驗幼兒園:
根據省、市有關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相關規定,現就做好2017年政和縣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6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17年政和縣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職位簡章》。
二、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敬業愛生,身體健康。
2.年齡:小學教師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間出生)。幼兒教師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間出生)。
3. 報考小學教師應持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師應持有幼兒園學科教師資格證。
4.小學教師要求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校畢業,專業對口。城區幼兒教師要求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校畢業,農村幼兒教師要求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校畢業,專業對口。符合城區幼兒教師報考條件的,可兼報農村幼兒教師崗位,但需在“應聘考生崗位備注欄”上填寫“兼報農村幼兒教師崗位”,否則視為僅報考城區幼兒教師崗位。
5.具有報到證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不招聘本縣在編教師。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④現役軍人;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2.在職人員報考,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
3. 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凡應聘政和縣所屬學校的教師,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5年;招聘農村所屬學校在農村最低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內不得提出辭職、調離本縣及參加其他崗位招聘考試。應聘農村小學的教師,應服從中心小學安排,須在鄉、村小學任教至少滿2年。
三、報名辦法
1. 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報名(http://jszk.eeafj.cn/index.html)。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7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至3月24日17:30(系統關閉),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報考人員報考1個崗位,即1個縣(市、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由本人承擔責任后果。縣教育局人事股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負責報考人員政策咨詢并及時通過網絡進行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初審。
2. 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應于4月10日起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
3.加分手續辦理: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辦理時間:5月4日至5月5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予辦理(具體辦理辦法將在政和縣教育局官方網站上公布)。
經初審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名單將在“政和教育之窗”(http://www.fjzhjy.cn)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四、筆試事項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專業知識》共設29個科目類別(見附件2序號3至31),由報考人員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選擇其中的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
本次筆試涉及科目所用的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已在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上公布,報考者可自行上網下載。政和縣教育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報考人數等于或低于實際招聘人數的,按照實際報名人數開考,但筆試成績需達到4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方可進入面試。
(二)筆試時間
4月16日全省統一筆試,上午9:00-11:00(專業知識),下午15:00-17:00(教育綜合知識)。考生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