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政和縣2017年城區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的通知
各鄉(鎮)中學、中心小學、縣直各校:
根據城區小學、幼兒園教育發展需要,促進城鄉師資均衡,經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政和縣委編辦會商,并報請縣政府同意于2017年上半年從農村選調66名教師補充到城區小學、幼兒園任教。為規范有序地做好選調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名額、學科
1.城區小學65名
面向從農村小學在編教師選調10名,其中語文、數學各3名,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各1名。
面向從農村中學在編教師選調55名,其中語文19名、數學14名、音樂2名、美術2名、體育5名、思品5名、英語4名、信息技術3名、科學1名。
具體崗位見附表。其中:(1)第二實驗小學(暫定名)儲備師資22名,人事關系暫放在星溪中心小學,參加星溪中心小學崗位競聘。待二實小核編和崗位設置啟動后,人事關系正式轉入二實小。2017年秋季,選調到二實小的教師,根據城區、城郊小學生源狀況調劑安排工作崗位。(2)科學面向農村中學生物、物理、化學學科選調,人事關系暫放在南門小學四年,2021年秋季轉入政和三中,在小學期間聘任中小學二級教師職務。
2.第二實幼面向幼兒園在崗教師選調1名。
二、選調條件
1.為人師表、敬業愛崗、熱愛學生、遵紀守法、奉獻拼搏、積極工作、表現良好。
2.工齡要求:2014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
3.學歷要求: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的學歷。除科學(面向農村中學生物、物理、化學學科選調)外,其他崗位所取得學歷中至少有一個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普教或小學教育專業視為語文或數學專業。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的認定,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執行。
4.報考科學學科的教師,需取得物理、化學、生物其中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其他崗位需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若教師資格證未標明學科的,以報考人員最后一次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上標明的職稱學科為準;若上述證書和材料還無法認定的,則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寫的任教時間最長的學科為準。
5.報考語文教師崗位需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其它學科教師需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證書。
6.農村中學必須對照新一輪編制核定和實際在崗情況,積極動員符合條件、學科超量的教師參加選調。(1)在小學任教、支教的中學教師無需學校審核。東平中學、石屯中學、鐵山中學在六年級任教的教師視同。選調在城區幼兒園的原中學教師視同。(2)第一學歷為中專,仍在中學任教的教師,無需學校審核。(3)第一學歷為大專畢業的、現仍在中學任教的,由學校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于3月24日前送交人事股,避免選拔后影響教學。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1)2016-2017學年度病、事假累計達30天及以上的;(2)有違規違紀行為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三、報名事項
1.報考崗位及報考學科
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學科和崗位,必須按所學專業報考相應學科。
2.報名辦法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報名(http://jszk.eeafj.cn/index.html),于2017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至3月24日17:30(系統關閉)選擇委托考試模塊進行注冊、登錄、報名、繳費,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者有虛假行為,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報考人員是否具備選調資格以“選調資格審查”階段確認為準。
四、考試事項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再進行面試。
1.筆試科目
報考人員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2017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科目為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即為《專業知識》成績。
2.筆試時間
《專業知識》考試于4月16日上午9:00-11:00舉行。參加筆試的選調人員必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考試通知單(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4月10日起上網打印),和2B鉛筆、橡皮擦、黑色簽字筆等考試用具進入考場。
3.筆試地點
南平市區,地點詳見準考證。
4.成績公布
報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5.考試紀律
(1)不得攜帶通訊工具、書本資料等可能影響公正考試的用品參加考試。考試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違規違紀者將取消考試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上課期間任何教師不得因復習備考而脫離工作崗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若發現此類問題,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五、選調資格審查
根據各學科(中小學分列)選調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入圍選調資格審查人員于5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時間提交相關材料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審核時,應按以下順序疊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1)由本人簽名確認的《專業知識》成績;
(2)由本人簽名確認的網上報名表;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學校出具的出勤情況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寫的信息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取得證件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六、選調辦法
1.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5天,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按照選調崗位名額和筆試成績(中小學分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選調,分數高者優先選擇用人學校。
2.報考人員因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在同學科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被選調的教師于2017年秋季前辦理相關調動手續。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招聘和調動人員崗位聘用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南人綜[2011]153號文)精神,被選調教師的崗位聘任按照用人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2017年城區小學選調崗位安排表(面向小學)
政和縣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