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縣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巫山縣編委會研究同意,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名額
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6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巫山縣2017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3),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的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儀表端莊,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操作技能。考生學歷和專業要求見《一覽表》(附件3)。
4.報考各類崗位人員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見《一覽表》(附件3)。
5.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及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自愿在招聘單位工作5周年以上。
(二)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巫山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9.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分學科分崗位進行,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一)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0日-4月1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
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校友會堂學生事務大廳(9號門進)
(四)報名資料
1.往屆生須持本人畢業證(本科還需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2.《巫山縣2017年公招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往屆生有單位的須加蓋推薦單位鮮章,無單位的須加蓋所居住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鮮章;應屆生須加蓋高校院系鮮章)。
3.《巫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2)紙質件和電子文檔。
4.《承諾書》(附件4)
5.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如需委托他人報名,除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還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