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由區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2年度裕安區公開招聘高中、小學、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2012年度裕安區計劃公開招聘教師90名。其中高中教師20名,小學教師50名,幼兒教師20名。詳見《裕安區2012年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科教師資格,報考高中教師需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幼兒教師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高中、初中教師資格可報考小學、幼兒教師崗位;
(四)招聘的高中教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社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規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2年7月9日~12日;
(二)報名地點:裕安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六安市天堂寨路)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屬全日制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對部分學校尚未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3、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名。
以上人員均需填寫《裕安區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可從六安人才網、裕安區政府網、教育網上下載,也可在報名處領取),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計兩門共9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由人社、教育、監察部門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經區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
六、考試
(一)筆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兩門合計成績必須達到120分,面試最低分數必須達到60分,才能進入下一輪規定程序。
筆試科目為崗位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崗位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均為100分,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綜合成績按專業知識(占60%)、公共基礎知識(占40%)合成,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若再出現專業知識成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主觀題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在六安人才網、裕安區政府網、裕安區教育網公布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辦法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人選分學科按崗位計劃數確定,崗位計劃數按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不足人選比例的,以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選。
(三)合成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計算。
即: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6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70%+面試成績×30%。
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結束后,由體檢醫院簽署“合格”或“不合格”意見,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幼兒教師選招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教師字【2010】15號“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執行。
考核工作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與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查后,由主管部門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核材料、學歷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按規定報送區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不按規定時間報到或不服從分配的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經費
招聘工作所需經費,按招聘人數由用人單位分擔。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監督檢查
本次招考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各招聘單位招聘情況詳見《裕安區2012年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裕安區人社局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
咨詢電話:0564-3235061、0564-3236216
監督電話:0564-3301669
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