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人才引進實效,提升我縣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我縣教育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共定南縣委、定南縣人民政府《關于教育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定發〔2016〕1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⒉堅持學科需要、專業相符、注重綜合素質的原則;
⒊堅持雙向選擇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24名)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招聘計劃數 |
4 |
4 |
4 |
2 |
2 |
2 |
2 |
2 |
2 |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⒈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紀錄。
⒉身體條件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年齡符合崗位要求。
⒊全日制一本師范院校統招師范類一本畢業生,或全日制師范類碩士研究生;
⒋具有與崗位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⒌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報名條件:
一是曾受刑事處罰;二是曾被開除公職;三是曾違法生育;四是尚未解除黨紀或政紀處分;五是涉嫌違法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六是尚在人事考試有關禁考期內;七是試用期內的人員;八是現役軍人;九是按其他規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在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江西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大學和定南縣教育體育局等地設立招聘點,召開畢業生供需見面會,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對畢業生進行面試考試,根據面試成績,經體檢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在面試點現場或定南縣教育體育局進行報名。到定南縣教育體育局報名(接受電話報名,報名電話0797-4289628)的人員,在4月20日前集中統一面試,具體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應提供的材料:
①定南縣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1)。
②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和復印件,且書面承諾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學歷證書、與報考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往屆畢業提供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報到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面試
1、面試內容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舉止儀表和專業能力等。
2、面試地點與時間
江西師范大學:2017年4月10-11日上午9:00開始。
陜西師范大學:2017年4月12日上午9:00開始。
西 南 大 學:2017年4月13日上午9:00開始。
華中師范大學: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開始。
華東師范大學: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開始。
贛南師范大學: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開始。
(三)簽約
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現場簽約。所有簽約人員按規定實行人事代理。
(四)體檢
擬聘用人員統一參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已簽訂的就業協議自動失效,應聘單位不負違約責任。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定南縣人民政府網、定南縣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內,被舉報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經查實,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已簽訂的就業協議自動失效,應聘單位不負違約責任。
六、相關優惠政策。對簽訂聘用合同的一本院校一本師范類本科生、研究生分別給予2萬元、4萬元的安家費,其中第一年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若服務時間不滿5年調離我縣的需一次性退還),服務滿5年后再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定南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97—4289708(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
0797—4289628(縣教體局人事股)
附件1:定南縣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
附件下載:定南縣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