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2012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各主管部門對照報考條件,對報名者的報考資格逐一審查并簽署初審意見。初審合格人員報名匯總材料由主管部門于7月12日上午報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初審不合格人員由主管部門負責通知并告知不合格原因。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崗位招聘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3,低于此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招聘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不受報考比例限制,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面試。凡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具備報考其他崗位條件的可于7月13日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試
2012年度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均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范圍:見附件2
筆試時間: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考公共基礎知識,下午3:00—5:00考專業知識。
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可于7月27日至7月29日17時前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人社局二樓會議室(龍山路43號)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總成績由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的40%和專業知識成績的60%合成。
(三)面試或技能測試
面試或技能測試工作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規則》要求,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內容詳見附件2)。
計算機、幼師、表(導)演、文藝創作、群眾文化崗位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其他崗位一律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所有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或技能測試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按1:1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列為擬聘對象。
面試或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分別見面試或技能測試通知書。
(四)成績合成
參加技能測試的報考人員總成績依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的60%與技能測試成績的40%合成,其他報考人員總成績依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的70%與面試成績的30%合成。考生總成績并列者,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筆試總成績相同時,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五)擇優選崗
在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崗位中,教育系統幼教崗位和鄉鎮計生服務站臨場醫學崗位采取擇優選崗進行。
1、選崗原則:選崗工作必須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和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既考慮各單位的用人需求,又兼顧考生意愿。
2、選崗方法:選崗前須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通知報考同一專業類別考生,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縣人社局和相關主管部門依據該招聘專業類別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已選定崗位的人員須書面承諾不再更改所選崗位。選崗時因考生自愿放棄(須作出書面承諾)等原因出現空缺的,在考核前依報考同一專業類別人員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體檢和考核
1、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體檢合格人員直接確定為考核對象。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考核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情況,提出擬聘用人選。
3、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縣人民政府網、太湖縣人事人才網公示一周。
(七)簽約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用人報告,并附《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實際工作證明、考核報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用人報告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用人單位必須在15日內與受聘人員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使用統一規范聘用合同文本,簽訂聘用合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服務,并辦理行政、工資關系(或財政撥款)、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2、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未取得執業資格的計生委下屬事業單位臨床醫學崗位的聘用人員,應在首次三年聘用期內取得執業資格,未能取得執業資格的,不予續聘。
五、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56-4177375。
本公告由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56—4180843。
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附件:
1、太湖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太湖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范圍
3、太湖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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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