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現就2012年度屯溪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并經市人社局核準,2012年度屯溪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17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人員 13 名,管理崗位人員 4 名。
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于6 月20 日起在中國.屯溪網(www.ahtxq.gov.cn)、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ome/HomePage.aspx)、黃山市人事考試網(www.hsrskp.cn/)、屯溪先鋒網(http://txq.ahxf.gov.cn/)、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Item/list.asp?id=81)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招聘公告。有關招聘考務等相關信息將陸續在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77年 7月1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八)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需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2年 7月2 日至 7月 6日,共5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報名地點在區政務中心6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以下簡稱事管科,聯系電話0559-2596311),逾期不再補報。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012年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編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報考人員須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如實填寫《屯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4)報名時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兩科共90元)。
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符合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上述人員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聘用人數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數。招聘崗位變化情況將于7月9日在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布,由應聘人員自行查看,并于7月9日--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到區人社局事管科辦理改報手續,不再另行通知。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后方可開考。
五、筆試
筆試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由區人社局會同區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專業知識》考試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實施。
(一)筆試科目與考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科卷面分均為100分。筆試后按《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比例合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綜合常識、寫作、職業能力測試(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專業知識》為報考專業基礎知識。各招聘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詳見《2012年度屯溪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筆試時間 7月21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
10:00—12:00《專業知識》。
(三)加分政策
報考人員中有符合政策規定加分條件的,請于報名期間攜帶以下材料到區人社局事管科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或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上各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四)考試控制分數線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成績達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達5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