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門區公開招聘小學校長、副校長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珠海市斗門區現公開招聘直屬小學校長2名、副校長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高,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勤政廉政,有民主作風和全局觀念,在學校管理及教育教學工作中成績突出,在師生中有較高威望。
2.應聘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教師中級及以上職稱。
3.應聘校長崗位:全國范圍內中小學現任校長,或任副校長滿2年(任職年限計算至2017年7月31日);
應聘副校長崗位:全國范圍內中小學現任副校長或任學校中層正職滿3年(任職年限計算至2017年7月31日)。
4.年齡為45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縣(區)以上名校長可放寬至50歲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珠海市斗門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業單位相關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郵寄材料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現場報名或郵寄材料辦理報名手續,每個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及方式:
郵寄材料報名:受理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28日17:30時(以郵件送達簽收時間為準);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教育局人事股(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朝福路178號五樓)。郵編519100,聯系電話:0756-5529700。
(二)資格審查。
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中,珠海市斗門區校長招聘領導小組通過簡歷篩選和資格審查,并根據綜合評定情況各擇優選擇前10名應聘者參加面試考核。如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10人時,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本人持身份證和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學校管理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
面試結束后,對應聘者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考察及體檢人員名單。如沒有合適人選,由斗門區教育局另行調配。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體檢。
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斗門區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擬聘資格,且不作任何補償。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招聘結果報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人事調動、聘用等手續。
四、有關事項
(一)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往返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二)面試成績公布后10天內,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的應聘者須提交其主管單位同意報考及辦理調動手續的證明,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其聘用資格: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2.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4.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5.放棄聘用資格者;6.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情況。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斗門區校長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5529700監督投訴電話:0756-5550732。
珠海市斗門區校長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珠海市斗門區公開招聘小學校長、副校長報名表》.doc